第(3/3)页 虽说从单体战斗力上讲,想猞猁,山猫,黑豹这样的猫科动物,比野狗和丛林狼更有威胁,但丁小黑还是情愿遇上的是它们。 毕竟,野狗和丛林狼这样的犬科动物,它们是群居为主,如果遇上,那绝对不会只有一只。 丛林狼最少会以两只活动,他们的进攻方法很多变,以最小群体的两只为主会,一只正面阳光另一只找机会从侧面偷袭,一个人,那怕是训练有素的特种兵,遇上它们也要倒霉。 而野狗,那比丛林狼更麻烦,它们一出动,就是一家子,也许是有大有小,但是不能忽略了每一个的战斗力,他们虽然不会像狼群一样运用好的战术,但是一拥而上,反而更加的麻烦。 好在这只是亚热带地区的原始森林,并非非洲的大草原,那里生活的多种野狗,就是特种小队遇上,都会觉得麻烦。 随着时间的推移,丁小黑并没有觉得烦躁,反而变得越来越冷静,虽然他的军旅生涯并不长,但他一样也是一个优秀的猎手,在以往的对抗训练之中,有善于运用动物的那一种战斗方法。 这样一直拖下去,也不是个办法,总要有一方打破这个僵局。 丁小黑动了,不过不是冲,也不是退,他将手中的猎物伤口朝下,抖了几下,让它那未流尽的血液洒出,以鲜血的气味来刺激远远潜伏于远处的家伙。 只要是肉食动物,僵持了那么久,肯定也会急燥,而是血腥味,更容易刺激到它。 丁小黑已经想好了,如果照此的话,还不能将对方刺激出来,那他就选择转移,他很清楚自己选择这一种刺激对方的方法,是很危险的,如果对方还不出来,时间继续僵持下去,很有可能吸引过来其他的猛兽。 那么,情况对他就不利了,所以,他必须快速结束这边的战斗,并快速转移。 听小黑选择这个方法选择对了,那个潜伏的家伙终于忍受不了血腥气的刺激,从突起之地显出了身影。 第(3/3)页